一.入 院 条 件
1、年龄: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,有可靠的担保人(近亲属、单位负责人或街道办事人员),及其他以相关部门鉴定或批准未满60周岁有特殊情况的人员。
2、无传染病、精神病和其它不适宜入院住养情况的。
3、生活、行为习惯等适应集体生活的。
二.老 人 入 院 须 知
1、符合入院条件,能遵守院规院纪、按时缴纳费用的均可入院。
2、老人入院必须要有可靠的担保人(近亲属、单位负责人或街道办事人员),担保人必须按协议承担其应尽的义务。
3、入院前必须进行体格检查,检查项目:胸透(血常规、肝功能、血糖、血脂)心电图等。
4、入院时随身携带的现金、存折、金、银、珠宝等贵重物品,应由老人或担保人提出可委托院内保管。
5、老人除带必须换洗衣物外,其它衣物谢绝带至院内。
6、易燃、易爆等化学物品一律禁止入院。
7、外带药品需填写《委托发放药物约定书》交医务室保管,否则后果自负。
8、入院者在住院期间,应遵守我院的规章制度,主动配合护理人员的工作。
9、凡有下列情况者不能入院,已经入院的则劝其离院:
1)、患有传染性疾病,且在发病期间,并隐瞒病史的;
2)、患有精神病且病情不稳定者(严重痴呆);
3)、不适宜集体生活者,并妨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的;
4)、因其他原因不宜在院住养的;
10、老人外出需填写《外出请假单》,并由家属陪同领出后应及时送回;如老人无家属而要随
意外出,须担保人事先签订《老人外出约定》。
11、入院老人请假外出时间不得超过两个月,请假期间费用:未满一个月的全额收取床位费、
护理费;满一个月未滿两个月的全额收取床位费,护理费按日计算,伙食费按天支付。
12、每月房间补贴电表数字为十个字,超出的电表数字须自行支付。
三.入 院 程 序
1、老人及家属可通过电话或直接来院咨询、参观。
2、老人及家属自愿提出入院申请,如实填写《入院申请表》。
3、接受院方业务人员的家庭调访。
4、对入住老人身体评估,确认护理等级。
5、担保人携带入院须提供的资料到业务科办理入院手续。
6、签订《入院协议书》并缴纳相关费用。
7、安排老人入住。
四.资 料 准 备
1、老人及担保人(近亲属、单位负责人或街道办事人员)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,并附老人户口簿复印件及一寸标准照片二张。
2、老人原始病历卡。
3、老人体格检查报告单。
温馨提示:同室老人对是否开空调、电视等电器有分歧,由工作人员来决定是否开启,避免产生矛盾纠纷,确保老人安全,家属须配合做好调解工作。